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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印发《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近日,我委制定印发《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展绿色建筑,是促进建筑领域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绿色建筑标识是公众获取建筑项目绿色信息最简单直观的方式,有利于推动绿色技术实施、加强绿色运维管理和提升建筑品质。
绿色建筑标识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我市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并授予标识。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绿色建筑从单体向片区发展,并呈现高品质、高效益发展态势。2021至2023年,全市新增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98个、总建筑面积1230万平方米,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于2023年获得省内首个住建部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对于我市高星级绿色建筑集聚发展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实施细则》已于2024年5月28日印发,主要包括申报和审查、标识管理等内容,可作为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相关工作的依据。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做好文件的宣贯和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