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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一行政执法案例入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2024年度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近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办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行政执法案件入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2024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某项目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查验该项目排烟、疏散、室外防火栓是否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等内容。2023年12月8日,A公司在该项目现场疏散门、防火墙、消防系统均未安装完毕的情况下,出具了包括现场疏散门、防火墙、消防系统查验合格的查验情况报告和检测报告。2023年12月22日,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对该项目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现场抽查时,发现A公司出具的查验情况报告和检测报告中结果为合格的现场疏散门、防火墙、消防系统均未安装完毕,与工程实际不符。
在接到该违法线索材料后,根据A公司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消防查验情况报告,执法人员到项目现场逐项调查取证,并对A公司的授权委托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在事实面前,A公司承认在该项目中,出具了虚假查验情况报告和检测报告的违法事实。
经分析研判,A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开展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的规定。
二、处罚结果
依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应当依法对A公司及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罚。2024年3月12日,我委向A公司直接送达处罚告知书,并于2024年4月11日直接送达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在案件调查处理期间积极配合,并于2024年4月19日及时缴纳罚款。
三、典型意义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为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的重要一环,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服务质量终身负责。本案中,A公司出具的虚假文件违背了该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其弄虚作假的行为也突破了职业底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关系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未根据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具真实的消防审验报告,不仅不利于建设单位消除建设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其自身也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要以本案为鉴,树立自身所肩负的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发挥自身专长,规范查验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建筑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建立完善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做好服务保障。